一、为加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安全法规,特 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对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 理好实验、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依据本部门学生实验、实习实训集中进行的具体情况,要求教学部的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和部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的全过程,要做到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验、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验、实习实训后有安全总结。
五、在按照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和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各实验、实习实训内容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在课前进行强调,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在教学部班子成员领导下管理该项工作,各训练部主任负责训练部内的监督和检查,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七、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 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参与指导学生的实验、实习实训教学。
(2)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学生到达场所后,应组织学生了解场所的实际情况,如灭火器位置、安全通道等,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
八、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验、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级校规,认真接受指导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2.自觉遵守设备实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的设备前,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学生实验、实习实训过程中,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学生在实验、实习实训期间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出现问题后果自负,部门不承担责任。
4.严禁酗酒、醉酒状态下参与实验、实习实训;在实验、实习实训场所严禁吸烟。
5.凡违反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和部门不承担责任。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实践教学部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