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2022第10号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8月09日 14:20

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加强教材研究,丰富教材呈现形式,结合产教融合推动应用型教材建设,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有关规定》,现进行辽宁工业大学2022年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项教材要适用于我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需要。

2.立项教材要充分体现本专业课程性质和专业特点,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申请人要对所编写教材的现状、内容体系和结构有较深入的研究。

4.校企合作教材必须是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能够体现校企合作要求的本科课程教材。

5.校企合作教材必须在内容上进行改革,紧密结合行业企业的生产实际,并将行业企业的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成功的应用案例引入到教材内容中。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从事本专业教学五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2.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申请人及编写团队师资力量较强,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4.校企合作教材,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参编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来自于行业、企业的中级职称以上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5. 高校合作教材,参编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来自于其他高校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立项程序

1.立项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排序后,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组织教材立项评审。

3.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校内公示,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

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10日将《辽宁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出版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辽宁工业大学2022年教材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13897870328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出版申请书》

附件2:《辽宁工业大学2022年教材立项汇总表》

附件3:《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有关规定》

 

 

 

                              教务处

                                  2022年6月3日